根据采购单位管理要求,******************委托************就《******************食堂原材料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配送内容 | 预算 |
1 | 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供应商 | 1家 | 鲜猪肉类、蔬菜类、冰冻品、调味品、干货类、豆制品类、禽蛋类、食用油、面粉、大米、河鲜、腌肉、其他类(年糕、米线等)共**类食堂原材料。 | 年采购量约****元 |
注 | 配送服务期:合同*年*签(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次。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个体工商户投标,禁止转包。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年9月**日至****年**月8日,上午8:**~**:**;下午**:**~**:**(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吉县昌硕街道上郎新村6-9幢上郎社区文化服务楼*楼)报名联系方式:马女士,***********,邮箱:**********@**.***
3、标书售价:每本***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9:**时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道办事处A楼*楼***室(灵芝东路***号)。
*、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元整,交付方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汇出。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日下午**:**时前到账。
账户名称:************
账 号:**** **** **** ***
开 户 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2、请各投标单位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
*、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采购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2、投标人购买标书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格式自拟,应注明投标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号);
(2)营业执照副本(*证合*或*证合*)复印件*份,(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执照复印件);
(3)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份);
3、投标人可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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