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南大门及东大门改造工程(项目编号:************)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本项目响应文件须为纸质文件)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位于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溪路以南、林海路以东、兴隆路以西。
本次主要改造内容为:
1、南大门绿化及道路调整、增设围墙、电动伸缩门移位。
2、东大门拆除现状绿化带恢复为车行道路,增设车行道闸岛台、现状车行道闸移位、增设人行闸机及非机动车闸机(不在本次清单编制范围内)。
2.2计划工期:**日历天;
2.3质量标准:合格;
2.4建设地点:梅溪路以南、林海路以东、兴隆路以西。;
2.5控制价:*****.**元。
注:响应人须承诺,对该项目的响应报价作为承包价即合同价,响应人已认真复核,同意按此价作为响应报价。*旦承包,合同价按响应报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量,结算时,各项同比下浮(扣除暂列金后,承包价相对与控制价的下浮比例)作为合同实施的依据。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响应单位注册,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不允许中途私自更换);
3.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资格审查方式: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交易文件的获取:
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9月**日**时**分前请投标单位自行到************(宣城市梅溪路与*同路交叉口敬亭大厦**楼)购买发包文件,发包文件售价:***元/份,发包文件售后不退。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6.1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为************开标室,响应人在项目开标、评标(审)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评标过程中需询标的,响应人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电话答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标(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6.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时**分。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发包人:*********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溪路以南、林海路以东、兴隆路以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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