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年物流机房***不间断电源及电路改造(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年物流机房***不间断电源及电路改造,预算金额**.5*元(含税)。
1.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包括***不间断电源及电路改造等,实现设备负载后备供电。
1.3完工期限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完成供货、安装、改造及调试等工作,并按招标人要求验收合格。
1.4项目实施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文化路**号**********。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辽宁烟草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年**月**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年4月**日**时**分至****年4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3获取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号利星行广场***室。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年5月**日下午**:**(北京时间),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号利星行广场***室会议室A。
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所有。
5.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元。
6.投标文件的开启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新闻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外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号烟草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号(皇姑*象汇南侧)利星行广场***室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4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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