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施工(*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字[****]**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青冈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活垃圾中转站2座(包括生活垃圾分拣设施/压缩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等。每座中转规模***吨/日,总用地****.**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北部垃圾转运站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南部垃圾转运站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建设场区道路及硬化,绿化,给水管线,排水管线,电力电缆,围墙,大门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2建设地点:青冈县城区内。
2.3计划工期***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招标控制价:**,***,***.**元。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资质(含*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近*年(****年至****年或****年至****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评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且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国家规定的*类人员除外)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本次招标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要求配置:现场按照“黑建规〔****〕2号”文件执行,承诺中标后按照“黑建规〔****〕2号”文件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将人员信息上传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资料员除外),根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资格审查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未被省级或以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上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近*年(***1年至***3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截图时间应在本项目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7.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锁进行线上解密。
7.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控制价清单格式后缀名******。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使用造价软件黑龙江版进行投标清单的编制与生成。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监 督 人:青冈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路外贸小区***号商服*楼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年**月**日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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